26歲羅璇也法庭次表述自己只為謝才萍,皆依據其指示。
「賭沒具職務,平就幫謝才萍打牌換換,也沒賭拿分。」
讓謝才萍黯然神傷,羅璇法庭陳述指認謝才萍為「撈」賄賂拘留所民警某2萬元事實。
也承認被抓獲與謝才萍起,承認收對方送輛「蒙迪歐」轎,也承認父親廊,謝才萍還借15萬。
對此,鄧毅供述與謝才萍完全相反:羅璇期參與具事務,并曾介紹朋友到賭負責放哨,羅璇作為謝才萍「臣」,經常代表謝姐指令。
謝才萍與唐政對昔搭檔也當庭翻。
唐政作為團伙幾「創始」之,最股,之后唐退經營因為與謝才萍產調矛盾。
唐政作為污點證,向檢方提供項力證據。
結語
權力從都把雙刃劍,當濫用,享受隨之而漂浮空名利與權勢,需隨準備吞「廈朝傾」
苦果。
謝才萍濫用本屬于自己權力,胡作非為、瘋狂斂財,終于葬送自己。
而本以娶妻子,過正常活羅璇,因為好逸惡勞對貪,迷失自己,最終陷囹圄。
得到之,最好先需失什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