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每天都在不同的床上醒來(穿書)》第12章

  若是將王維希的異常說給王彥祥知,說不定王彥祥下一刻就會送王維希去精神病院。

  這個世間真正關心王維希的,應該就只有沈君回了。

  否則,在書中也不會因為原主和秦鸞為了搶奪家產,綁架王維希,沈君回會那麼憤怒的出手教訓他們母子了。

  他覺得這個一定能夠打動沈君回。

  果然,沈君回鳴鳳眼微微瞇起,審視地看著時笙,良久之后,才開口道:“我要看那些畫兒……”

  時笙知道沈君回這是同意了,心里頓時一松,點頭道:“好。”

  “我明天帶給你……”

  ……

第七章 

  時笙回到王家時,已經是晚上七點多了。

  王維希在房間寫作業,王彥祥則在書房辦公,只有秦鸞在客廳里,周圍的沙發上擺滿了嶄新的衣服、包包、鞋子還有飾品。

  時笙進去時,秦鸞正在拆著一盒包裝精美飾品,從里面拿出一只……金燦燦的鐲子,美滋滋地戴在手上左看右看,看見時笙回來了,特意伸出來給時笙看,“怎麼樣?好不好看?”

  這只金手鐲表面沒有花紋,通體圓潤,色澤明黃,不似一般金飾那般燦爛晃眼,竟是別有一番雍容高雅含在其中。

  老實說,這確實是一只不錯的鐲子。

  只是……

  再不錯,它也是只金手鐲啊。

  如果秦鸞戴出去,會被那些豪門闊太們嘲笑吧?

  “俗怎麼了?有錢時它是首飾,沒錢時它就是錢!我就喜歡金飾!”,秦鸞媚眼斜飛嗔了時笙一眼。

  她還不只買了這只金手鐲呢……

  秦鸞一指胡亂堆在沙發上的幾個盒子道:“這個……那個……還有那個……都是金的!”

  她一口氣買了十幾件。

  時笙目瞪口呆地看著秦鸞拆開那堆盒子,有雙尾鴛鴦鐲、金藕蓮花簪、福壽空花金鏈……甚至還一頂一公斤純黃金鳳冠,時笙看標簽……五十萬。

  那鳳冠做工精美,奢華貴氣,鳳翅九尾層層疊疊,每層翎羽都為薄金片,栩栩如生,簡直像一件藝術品一般。

  秦鸞也喜歡那些昂貴的珠寶手飾,可是,出身微寒的她,在心里還是覺得黃金最讓她有安全感。若是有一天王彥祥不要她了,光這些金首飾就夠她們母子生活一段時間的了。

  “你今天不是去上太太班了嗎?”,時笙奇怪地問,“怎麼還有時間去購物?”

  秦鸞揮手叫來了女傭,讓人將這些東西送回到她房里,沒有先回答時笙的問題,而是,拉著時笙先去吃飯。

  “還沒吃飯吧?我特意讓廚房給你做了你愛吃的……你這是上哪兒去了?”,秦鸞一邊拉著時笙往餐廳走,一邊不停地絮叨著。

  時笙已經是一個十八歲的男孩子了,都高一了,秦鸞是很開明的,更何況,兒子也都托阿龍告訴她,他晚上有事兒會晚點回,她沒什麼不放心的,問時笙去哪里了,也是隨口問一下而已。

  想著是不是第一天入學,認識了新朋友,和新朋友玩去了。

  時笙一邊吃著飯,一邊將自己今天去放生的事情說了,只是隱去了沈君回那段兒。

  “怎麼想到去放生?”,秦鸞一邊給時笙夾菜,一邊奇怪地問道。

  母子兩個就是往常一樣,在飯桌上邊吃邊聊天。

  王家的食不言,寢不語不適合這母子倆。

  餐廳里的傭人們都束手垂立,不言不語,像沒聽到一樣。

  “沒什麼……就是發現今天是佛誕日,祈一下福……”,時笙隨口含糊了過去,“對了,你今天的太太班上得怎麼樣?”

  時笙隨手夾了個龍井蝦仁,清脆甘甜,手藝真是不錯。

  看樣子,王家的廚子還是會做中餐的嘛。

  一說到今天的太太班,秦鸞很明顯興奮起來,“我在里面認識了一個朋友—陳太太。她家是做礦產的,前段時間家里的煤礦里挖出了金子,資產增值了百億……我今天就是和她一起逛的街……”

  秦鸞沒說的是那些金店的老板都認識這位原料供應商家的富太太,做為富太的朋友,她跟著借光,這些金飾她幾乎都是用成本價買下來的。

  當然,秦鸞也不是小氣的人,轉手也送了那位富太太好幾個名牌包包。

  兩人都是剛剛進這個圈子的,都是沒什麼底蘊的人,兩人一同被太太圈排擠,對于上流社會的社交禮儀更是一竅不通,這才都來報這個班的。

  境況相同,難免同病相憐,兩人也都是爽快的性子,倒是處的不錯。

  時笙吃驚于陳家的天降橫財,同時也高興于秦鸞交了個新朋友。

  秦鸞是吃過飯了的,但是,也喝了一碗燕窩羹。

  一是為了陪時笙;二則是為了美容養顏。秦鸞深知自己今天能嫁入豪門,完全是因為她長得夠美夠艷。可是,不管她多美,她也都三十多了,正從一個女人最美的時期轉入衰敗期。

  她自己的問題,自己清楚。

  雖然,整體皮膚的底子還好,可是,隨著年齡的增大,皮膚越發地暗淡、干燥、不夠緊實,根本不敢素顏。

晚上,她都是帶著裸妝睡的,而白天她則需要化大濃妝,才能艷光四處,而化妝前她需要大量的補水,才能讓整個妝容服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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