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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見鹿》第47章

「景晏,我一生都沒有任性過。」大伙都在看燈,沒人看我,于是我踮起腳,輕輕親了他一下,「因為低弱,因為惶懼,因為謹慎,我從沒有任性過一次。」

「你喜歡我,那你容我任性一次,我是在使小性子,我是在難為你,我是在吃飛醋,我就要那盞燈。」

我一生沒有任性過,可是此刻,我就想要那天上明月,我就想要那一盞原本要不來的燈。

景晏看了我很久,這一次,我卻沒有去猜測,他是喜是怒。

看夠了,他摸了摸我的后腦勺,對我說:「元元,人多,你就在這里等我。」

我就在這里等他,看著他的背影,穿過人群,登上那座小樓。

是為了我。

軟帳中倩影一動,微微傾過身子,似乎是在打量他,又似乎是在聽他說話。聽了一會兒,姑娘搖搖頭,那盞花燈收回半寸。

景晏于是站起來,離那屋子里的人更近一些,輕蹙著眉,再解釋些什麼。

是為了我。

姑娘不肯把燈給他,他垂下頭,微微嘆了一口氣,燈火之下,神色有點失落。

是為了我。

他往我這邊看了一眼,于是我跟他招招手,意思是,回來吧。

已經夠了,于我而言,這樣已經夠了。

這個人一輩子位居人上,為我吃了閉門羹,這個人一輩子呼風喚雨,為我碰了一鼻子灰,這個人一輩子不曾示弱,如今神色落寞,垂頭喪氣。

都為了我,都為了我。

我竟覺得很快樂——這個人,他還會為我櫛風沐雨,為我顛沛流離,為我放棄他苦心經營的一切。

我竟覺得很快樂——原來這些事情,不光我愿意為他去做,他也愿意為我。

人間,也有一個人,愿意如此為我。

他朝著我走過來,走了兩步,卻又被軟帳里的人叫住,從那縫隙里,藕臂素手,留下了他。

那姑娘應該是同他說了些什麼,他點點頭,從那只細膩白皙的柔荑中接下小燈。

我不禁攥緊了自己的手,在掌心,有些粗糙的手指摸到了細小的繭。

那姑娘邁出一步,垂著面,撩開帳子,再邁一步。

小樓下,眾人驚嘆——迎春樓里的花魁姑娘色藝雙絕,如今看來,真是名不虛傳。

她跟在景晏身后,端莊美麗,一點不像風塵女子——別說是比我,哪怕是比晚芍,她也更像大家閨秀。

或許是她太過璀璨奪目,我回過神,竟看不見兩人蹤影。

于是四處張望起來,那樣顯眼的兩個人,怎麼會找不到了?

心撲通撲通地跳起來,這好看的姑娘,要拐跑我的人!

有人拍拍我的肩,我一回頭,正是景晏,身后跟著那明艷不可方物的花魁。

應當撒嬌,應當耍賴,應當笑嘻嘻地問問他,怎麼一轉眼就不見人了。

腦子里是這麼想的,反應過來,卻已經跺著腳罵了他一句:「景晏,你王八蛋!」

他不說話,舉起小燈在我面前輕輕晃悠。

我伸手打落:「我不要了!」

他身后的姑娘卻輕聲笑了出來。

「你不要如臨大敵,我只是跟出來看看,想知道你的樣子。」她說。

「不必看了,比你差得遠。」

這姑娘一歪頭,連我都覺得嬌憨可愛:「可王爺喜歡你呢。」

我今天說話,可真是夾槍帶棒:「怎麼?沒喜歡過你?」

她于是掩著嘴輕笑:「誰知道呢?或許也喜歡過吧。」

她如此淡定,反倒氣得我鼻子冒煙,咄咄逼人地問她:「怎麼喜歡的?拿哪兒喜歡的?是白天喜歡的還是夜里喜歡的?」

姑娘咯咯咯地笑,連景晏都笑了,叫了我一句:「元元。」

什麼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,我算是知道了。

景晏撿起被我打落的花燈,彈凈了浮灰,遞回給那花魁姑娘:「跟你說了吧,這小狼崽子,就是在跟我撒野,要我哄她。」

姑娘接過燈,提在手里,看了景晏一眼,又來看我。

「你知道嗎,我不愿意做妾,這只燈,我不為王孫貴族而留,而為一個人,他眼中只有我。」

這漂亮姑娘襯得我蒲柳資質也就罷了,還襯得我好蠢。

于是后面一路我都是悶悶不樂的,后頭景晏受不了了,在大街上直接伸出手來咯吱我,非把我逗笑了不行。

「行了吧,小姑奶奶。」他摸摸我的頭頂,「又沒想娶她。」

「誰不讓你娶了?你娶回去,都不用我自己操心,晚芍就會替我想辦法!」

他又是笑,抬起袖子一遮,捏起我的下巴飛快地親了一下。

「元元,你怎麼如此嘴硬?親起來分明是軟的。」

我用胳膊肘杵了他一下:「你這是掩耳盜鈴!你那袖子四面透風,誰看不見似的!」

我今天是細心打扮過的,特意涂了口脂,如今他唇上也粘了一點。我本應提醒他擦去,可偏偏就是不想告訴他,就讓他如此,讓滿街的大姑娘小媳婦都知道,這人有了主,眼里頭只有我。

「元元,你剛剛找不到我的時候,其實我就在你身后。」他忽然說,「我本可以出聲叫你,或是早點拍拍你,可我沒有。我就站在原地,看你尋找,看你焦急,看你心慌意亂,看你方寸盡失。」

「要不怎麼說你是王八蛋,一點都不冤枉你!」

他笑了笑,接著說:「你知道我看著你著急的樣子,心里是怎麼想的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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