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警察皺了下眉:「你們是母女關系啊?」
我心里一突。
看過太多類似新聞了。
老公家暴,妻子被打得半死,也是家庭糾紛。
父母將未成年的女兒嫁人,警察解救后又將孩子送回父母那。
一旦被定性為家庭糾紛,我就不可能得到正義。
12
我急急上前一步,露出還在不斷涌血的手背,道:「叔叔,我得了白血病。」
「這錢是金哥捐給我的救命錢。」
「她們要拿著這錢給我表弟買重點小學的名額。」
「這傷就是我媽用玻璃杯砸的!」
警察神色一肅。
圍觀群眾也議論紛紛:
「救命錢都能搶?」
「畜生都不如!」
「這種人死了要下油鍋炸一萬遍!」
……
媽媽辯解著:「她那個病不好治,我老了總要有個依靠吧。」
「我又不全要,我只要二十五萬,還留五萬給她的。」
警察都氣笑了:「那你還真是宅心仁厚。」
媽媽沒聽出譏諷,笑著附和:「畢竟是我生的,我也不是那麼狠心的人。」
金哥湊到我耳邊嘀咕了幾句。
我忍著氣憤和眼淚,道:「警察叔叔,她們這算是搶奪罪吧?」
「會判刑的吧?」
媽媽不以為然:「什麼搶奪?你是我女兒,我拿你的東西天經地義。」
「怎麼就犯罪,怎麼就要判刑?」
舅媽馬上道:「什麼罪不罪的,這就是我們家人之間的誤會。」
「我們會自己解決的。」
「就不給警察同志添麻煩了。」
我毫不退讓:「你們搶我救命錢還傷我,我一定要告你們。」
警察問:「小姑娘,你成年了嗎?」
「前些天滿的十八。」
他點點頭:「那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,不再需要監護人。」
「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七條,搶奪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」
「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」
「如果你說的情況屬實,」他瞧了臉色大變的媽媽和舅媽一眼,「確實夠得上量刑標準。」
13
烈日炎炎。
我臉色慘白,搖搖欲墜。
考慮到我的身體狀況,警察讓我回病房做筆錄。
一路上媽媽碎碎念:「我們一分錢都沒拿到,憑什麼判刑?」
「我是她媽,我養她那麼多年,就算真的拿了也是應該的。」
我冷冷嗤笑:「媽,你拿的不是錢,是我的命!」
「你拿我活下去的機會,換侄兒一個重點小學名額。」
「你要我的命,我只要你蹲幾年局子……」我頓了頓,神色漠然,「這很公平!」
媽媽又去瞧舅媽:「來的時候你也沒說這犯法啊!」
舅媽臉色大變:「姐,你這話什麼意思?」
「是你說要來看曉露,我才跟著一起來的。」
「我可不知道你會搶她的錢。」
「警察同志,這事跟我沒關系的。」
「都是我大姐的主意,我也是受害者。我孩子的興趣班要下課了,你放了我,讓我去接孩子吧!」
媽媽的臉立馬變了。
像看陌生人一樣看著舅媽,震驚道:「明明是你慫恿我來的,你現在想把鍋全甩給我?」
「你想讓我一個人坐牢?」
警察吩咐跟著的人:「把她們帶下去分開,省得串供。」
我走到舅媽面前,笑著對她說:「走廊上有監控。」
「媽媽砸了我的手,包是被你搶走,先帶出病房的。」
「舅媽,這個鍋你甩不掉。」
「我被你欺負太多次了,這一次我一定要送你進去!」
舅媽臉色慘白,雙腿顫顫。
她「噗通」跪下來哀求我:「曉露,舅媽錯了。」
「舅媽跟你道歉,舅媽不是個東西。」
「你饒了我這一次,我以后一定把你當親女兒疼。」
「成材還小,不能沒有媽媽。」
「我要是進了局子,成材怎麼辦啊?」
我冷漠地笑:「關我屁事!」
舅媽被帶走。
媽媽總算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,她臉上血色全無,質問我:「你真的要送我去坐牢?」
「我可是你媽!」
14
頭很暈很痛。
估計又發燒了。
我一字一句:「媽,你還記得我十歲那年冬天生病,一到夜里咳得厲害。」
「你嫌我吵到懷孕的舅媽,讓我睡雜物間。后來我哀求爸爸,他給了我醫藥費。」
「結果你知道后讓我把錢上交,我偷偷扣了十塊被你發現。大冬天,你讓我在樓道里站了一晚,我差點被凍死。」
「你說,做錯事是要付出代價的。」
我靜靜看向她:「媽,做錯事要付出代價的呢!」
媽媽渾身一軟,癱在地上,凄厲哀嚎:「曉露,媽媽錯了。」
「我以后改,你放過我,放過我這一次!」
「我不想去警察局,我不想坐牢。」
「我是你親媽,我也有對你好的時候,你饒了我這一次。」
有嗎?
或許有吧。
但是星星點點的好,早就被密密麻麻的傷害淹沒了。
醫生給我上了吊瓶,警察就在病床邊做的筆錄。
他最后問我:「你想清楚了嗎,一旦立案就屬于刑事案件,哪怕你想反悔,也沒有回頭路了。」
「嗯,我想好了。」
「就算我是她生的,這也不是肆意傷害我,輕易踐踏我的理由。」
「我的命是我的,任何人都無權拿走。」
警察走后,金哥來看我。
我很不好意思:「對不起,你一片好心,我卻給你添了這麼多麻煩。
」
金哥摸了摸鼻子:「妹兒,其實我也有私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