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懷孕五個月男朋友逼我簽婚前協議》第5章

等我趕到醫院的時候,坐在副駕的陸天明已經搶救無效身亡了。

而那女人只是輕微擦傷,沒什麼大礙。

人算不如天算,我怎麼也不會想到發生這麼戲劇性的事情。xļ

什麼報復,什麼計劃,統統都無效了。

“嫂子,對不起!”女人“噗通”一下跪在我的面前。

我趕緊退后一步:

“別,我不是你嫂子。”

陸天明的事我不愿意再管。

醫生以為我是陸天明的妻子,讓我過來辦手續。

我搖搖頭,告訴他我只是前女友,如果需要家屬聯系方式的話,我可以告知。

回到家后,我把陸天明去世的消息告訴了若怡。

若怡憤憤道:“惡有惡報,竟然咒你一尸兩命,老天還是有眼的。”

隨機又勸說我,“你別太難過啊。”

“嗯。”我點點頭,多多少少有些情緒,畢竟這麼多年的感情。

但是想到他騙我算計我,那些情緒又很快被覆蓋了。

10

陸天明的爸媽很快找上了我。

呼天搶地說我克死了他們的兒子,必須把孫子生下來還給他們,否則跟我沒完。

孫子?

哪來的孫子?

哦,對了。

他們還不知道孩子早已胎停的事情,以為我還懷著呢。

真是可笑。

要孩子是吧?

行!

我叫了若怡去菜市場,買了五斤爛豬肉,用泡沫箱裝好,給他們閃送到家。

據閃送員說,陸天明爸媽正好在小區門口,打開快遞箱之后直接坐在地上撒潑,差點不讓他走,說要把我告上法院,血債血償。

我聽完憋著笑給閃送員打賞了一筆錢,畢竟攤上這家一家人,實在是倒霉。

本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了。

可沒過多久陸天明爸媽真的請了律師,決定將我告上法庭。

用他們的話說,我克死他們兒子,又殺死他們孫子,必須殺人償命。

律師也是個小年輕,想賺律師費,但又覺得勝訴不大,于是找我來協商。

我不想見到他們,請了代理人出面。

代理人告訴我,律師建議我適當地補償一下他們。

也就是破財消災,花點錢了解這件事。

畢竟財去人安樂,真的鬧上法庭也很麻煩。

呵呵。

陸天明以結婚為存錢為借口,騙了我多少錢?

死了還想算計我呢?

賠錢?

可以。

等著吧

我發揮“拖”字訣,一拖再拖。

時間久了,陸天明他爸請的律師又來找我。

“杜小姐,既然你是陸天明的合法妻子,他們也算你半個父母,這補償金還是別拖了吧……”

合法妻子?

我聽完這話都驚呆了。

不是吧,這小律師也太馬虎大意了吧。

“合法妻子?您在跟我開玩笑吧?”我睜著大眼睛看他,“我跟陸天明都沒有領過結婚證,怎麼算合法妻子呢?”

這下輪到他傻眼了:“什麼?你們沒領證?”

“對啊。”

他們看了看我,又看了看我的代理人,恨不得當場給自己一個大嘴巴。

11

原來,陸天明爸媽在收到我給他們寄的爛肉后,以為我把胎兒打掉了。

第二天就托關系請人找律師告我。

但是他們又不想花大價錢,恨不得請一個免費律師上門。

那小律師雖然沒什麼實戰經驗,但勝在價格優惠,而且人很清閑。

陸天明爸媽就請他幫忙打官司。

事情說得天花亂墜,我時怎麼克死他們兒子,又怎麼弄死孫子,還把尸體送到他們面前,簡直比金牌編劇還能編。

那律師也是聽得同情萬分,認為我確實理虧,但是法律上不一定判我輸。

所以勸說陸天明爸媽,先和我談,最好能補償他們一筆費用,畢竟人死不能復生。

陸天明爸媽想了想,還是錢最重要,就全權托付給了律師。

可是呢。

婚禮我們確實辦了,但是結婚證是沒有領的。

在他們老一輩的觀念中,辦了婚禮就等同于結婚,他們可不管什麼領證不領證。

而律師沒想太多,默認我和陸天明已經領過證,是合法夫妻。

等到我說我們沒證時,他才恍然大悟自己的想法先入為主了。

陸天明爸媽口中的結婚只是婚禮而已。

——這簡直是他律師生涯中巨大的污點。

說什麼不肯再幫陸天明爸媽告下去。

陸天明他爸急了,差點跳腳。

這都臨門一腳了,律師卻在這時候說不干。

什麼意思?

這是被我收買了嗎?

當他們陸家是好欺負的?

陸天明他爸打聽了那個律師所在的事務所。

上門去對峙,問他為什麼不干了,是不是被我收買了。

律師也氣急了,滿肚子地怨氣:

“有你這麼坑人的嗎?沒領證這麼重要的信息竟然沒說,廢話一大堆,情緒一大堆,偏偏起決定性作用的信息沒說!”

陸天明他爸橫慣了,哪里受得了被小年輕這麼怒懟,立刻脾氣也上來了:

“我不懂什麼領證不領證,反正在村里辦過婚禮,那就是結婚了。現在你臨門一腳不干了,純屬收錢不辦事!要麼繼續打官司,要麼退錢,否則后果自負!”

陸天明他爸撂下狠話,摔門就走。

12

陸天明他爸回去后越想越氣,找了一幫老爺子們,一起上律師事務所討個說法。

俗話說,人多好辦事,今天這麼多人在這兒,怎麼也要給個交待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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